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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9年无锡市锡山区招聘(引进) 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打印本页]

作者: 侧耳倾听    时间: 2019-6-21 15:28
标题: 2019年无锡市锡山区招聘(引进) 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为加大我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优化全区党政人才队伍结构,加快打造苏浙沪地区“创新、兴业、宜居、乐活”优选理想地,经研究决定,启动实施“2019年无锡市锡山区招聘(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对象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 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名单见附件1)应届或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3. 国(境)外世界知名大学(ARWU、THE、U.S.News、Q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200名,名单见附件1)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最高学位为中外合作办学外方学位的除外。本科阶段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境)外〕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4. 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应在32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应在37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 博士研究生、国企副总招引对象可不受以上毕业院校限制;国企副总招引对象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全日制本科学历。
6. 国企部分工作人员和副总岗位招引对象年龄可放宽,详见岗位表。
二、招引人数及岗位
2019年计划招引产业招商、经济发展、金融投资、城建规划等方向海内外高层次人才51名,其中事业单位41名,区属(含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下属)国资企业10名(包括7名国企工作人员和3名国企副总)。
招引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2019年锡山区招聘(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事业单位)》(附件2)、《2019年锡山区招聘(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岗位表(国资企业工作人员)》(附件3)和《2019年锡山区招聘(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岗位表(国资企业副总)》(附件4)。
三、招引程序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投递报名材料的方式进行。需要提供报名材料:《2019年无锡市锡山区招聘(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5),并附:①身份证原件扫描件;②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③海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认证原件扫描件;如学历认证仍在办理中,需提交承诺书(附件6)扫描件,并确保在现场原件审核时提供认证原件;④报名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⑤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无工作经历者不需提供);⑥其他岗位要求的佐证材料。材料如为外文版本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提交报名材料时须确保资料齐全,报名表填写不规范或报名材料缺失将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请确保上传附件压缩包小于10M,切勿上传超大附件及云附件。提交报名材料后三天内没收到反馈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0510-88221697。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7月3日17:00(逾期不可补报)。
报名材料投递邮箱:gccrc.xs@fescoadecco.com
报名咨询电话:0510-88221697
政策咨询电话:0510-88221897
(二)资格初审
按照招引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经筛选符合条件的人员,以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进行人才测评与评估。
资格初审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7月10日。
(三)人才测评与评估
通过电话面试、人才测评、人岗相适度评价等方式对人才进行测评和评估,按照测评结果择优按最高1:5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员名单,于2019年7月25日之前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本人。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
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报名表及投递材料的原件至现场进行资料原件审核。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一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直接淘汰。用人单位根据招引岗位的需要,可以加试专业笔试等项目,如果有加试项目,将按照面试成绩占70%、加试项目分数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国企副总的面试标准和面试环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要求制定面试方案并组织实施。
面试成绩将通过无锡市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成绩,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通知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前,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可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录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四、人员录用及待遇
对于事业单位招引的高层次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并按规定享受相关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入职满6个月时,经考核合格,根据个人志愿可继续保留事业身份或转至无锡锡山菁英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发放薪酬和补贴。对于国资企业招引的高层次人才,与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
人事关系由事业性质转入无锡锡山菁英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国资企业招引的工作人员,按照劳动合同发放薪酬和补贴的标准如下:
1. 薪酬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人员,年薪25万元起,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2. 住房补贴。在无锡市辖区内尚未购买自用住宅的,按博士研究生800元/月、硕士研究生600元/月标准给予租房补贴,最多连续发放2年(可与无锡市租房补贴重复享受)。录用后在锡山区购房用于自住的,给予硕士研究生10万元、博士研究生20万元安家补贴(安家补贴总金额扣除已享受的租房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租房补贴自试用期开始即开始享受,其他待遇须试用期满正式录用后方可享受。
国资企业招引的副总,与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年薪为40-50万元。
五、人员管理
1.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无锡锡山菁英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和用人单位共同管理,以用人单位管理为主,具体按照《劳动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
2. 对纳入事业编制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表现优秀的,纳入区管后备干部管理;符合干部选任资格条件的,优先选任为区管干部。
3. 与无锡锡山菁英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以及各国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高层次人才,劳动合同期满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续签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在劳动合同期内有1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纪委信访举报电话:0510-12388转锡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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