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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业大学2018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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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6 08:37: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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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推免生范围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是指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 生计划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生(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第二学位的本科学生)。
组织机构



1.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主管 研究生、本科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主管本科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2 名)组成,共 15 人。
2.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主管 本科教学工作的院领导、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学院党委纪检委员、教师代表 2-3 人,共7人或9人组成。各学院应以文件形式将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推免生资格



推免生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 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 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推免生学业要求:
(一)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无不及格课程(无 补考及重修科目,选修课不计入)。学校按学生在校期间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名。
(二)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 425 分),其他语种考试的成绩需要达到相应水平。
(三)同等条件下学术成果多者优先入选(本办法所指学术 成果为国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学术竞赛获奖)。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并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此类推免生所占比例不超过推免生总数的 5%,且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 推荐信要在校内进行公示。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本人学术成果需要具有一定的专业权威性,二是有足够条件证明本人对学术成果的贡献率在 90%以上,若审查不合格,则认为其不符合推免条件,不列入推免候选人名单。

各学院推荐工作小组负责收集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打分、统计分数、组织面试,进行院内排名,按学校分配计划向教务处上报学院推免生名单。面试环节只作为资格审查,重点考察学生的政治思想及品德行为。
推免生计划



国家下达给我校 2018 年推免生限额为 38 名,学校按计划名 额的120%将推免生候选人名额分配到各学院。如果各学院达到学校推免生申请条件的人数不足或没有候选人,学校将分配的名额收回,由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重新分配。 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申请者占所在学院推免生分配名额。
遴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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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推免生工作遴选程序如下:

1.2017 年 9 月 8-10 日,各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并根据学校政策并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组织学生报名,审核材料, 评分,并确定学院推荐学生名单、公示并报送学校推免生工作领 导小组办公室。
2.2017 年 9 月 10-11 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遴选确 定最终拟上报学生名单。
3.2017 年 9 月 11-22 日,公示阶段。
4.2017 年 9 月 23 日,上报资格名单,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
工作要求



1.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我校推免生的质量。凡在推荐和 审查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该学院的相关推荐指标,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2.各学院在推免前要充分宣传文件精神,推免后要做好对推免生的监管工作。若推免后浪费指标,下一年度将酌情减少学生 所在学院分配指标。
3.为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监督,设立举报电话85716493(校监察处)、85716242(教务处)、85716566(研究生院)。

长春工业大学
总第「141」期
编辑/姬丽凤
出品/新媒体中心
监制/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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